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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貫徹落實黨中央、省委有關黨史、地志方針政策和市委決策部署,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黨史地志工作的集中統(tǒng)一領導。主要職責是:
一、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黨史和地方志工作的中長期規(guī)劃和年度計劃。
二、組織編纂出版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樂山歷史》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樂山執(zhí)政實錄》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樂山歷史大事記》等黨史基本著作、黨的歷史文獻。組織編纂出版《樂山市志》《樂山年鑒》等地方志書、地方綜合年鑒和其他地情文獻。
三、負責征集、整理、保存地方黨史和地方志文獻及其他史志資料,開發(fā)利用地方史志資源、史志成果,組織開展地方黨史、地方志理論研究和資政研究。
四、組織開展全市黨史、地方志學習宣傳教育,普及黨史、地方志知識。
五、指導縣(市、區(qū))黨史基本著作編纂,負責縣(市、區(qū))志書的審查驗收,指導市級部門(行業(yè))志書和列入市級編修規(guī)劃的其他各類志書的編纂。
六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