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 2025-01-17 15:51 來源: 樂山市融媒體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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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,樂山市舉行2025年加力擴圍促消費12條措施新聞發(fā)布會,圍繞全市促消費政策作總體情況介紹,并就各細分領域回答記者提問。
記者從會上獲悉,為進一步激發(fā)文旅市場活力,增加文旅惠民力度,釋放更多文旅消費潛能,樂山此次拿出“3個1000萬”,刺激文旅消費市場。
第一個1000萬元“鼓勵入境旅游消費”。樂山將積極用好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,鼓勵更多境外游客來樂觀光旅游,深度感受樂山自然風光、人文底蘊、特色美食等。本次將重點對2025年組織境外游客來樂旅游并駐留1晚及以上的旅行社,給予每人每夜最高60元獎勵;針對2024年度符合要求的備案旅行社,將較2023年度增量部分給予獎勵。同時,樂山大佛、峨眉山景區(qū)給予入境游團隊優(yōu)惠政策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游山門票實行全價門票半價優(yōu)惠或全價門票“10送5”優(yōu)惠。歡迎更多境外游客關注樂山、來到樂山。
第二個1000萬元“鼓勵引進大型營業(yè)性演出”。對在樂山市域內以市場化方式舉辦演唱會、音樂節(jié)、音樂會等大型營業(yè)性演出的主辦單位,單場售票收入不低于100萬元、500萬元、1000萬元、1500萬元、2000萬元的,分別給予主辦單位10萬元、50萬元、100萬元、200萬元和30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同時聯(lián)動推出景區(qū)游玩、酒店住宿、交通出行等豐富“寵粉”福利,期待大家跟著演藝來樂旅游。
第三個1000萬元“發(fā)放文旅惠民消費券”。本次文旅消費券擬通過攜程旅行、美團等線上平臺發(fā)放,涵蓋景區(qū)、酒店、民宿、旅游商品、文創(chuàng)產品、演藝演出門票、電影票等文旅產品和服務的消費抵扣。消費券擬匹配2025年全市文旅“四季營銷”活動發(fā)放,實際發(fā)放時間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總統(tǒng)籌,具體發(fā)放時間將提前不少于三個工作日面向公眾公告,敬請關注。(記者 楊爵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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